「量」的數位落差,「質」的數位落差,以及由家庭所傳承的數位文化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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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國勳/臺北大學社會學系 [1]

前言

 

資訊與數位科技的發展蓬勃快速,並且不斷推陳出新。上個世紀末的人們常問:「網路與數位科技會不會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到了這個世紀,這類的問題已退居幕後,現代人更想知道的是:「下一個新推出的科技,將會是什麼?」

 

社會學者所關心的其中一項課題,是不同程度的數位近用(digital access)與不同種類的使用方式(digital use),如何產生新型態的不平等,進而形成一股難以消弭的「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這問題自 1990 年代開始出現,到了 2000 年初備受學者們關注。但到了 2019 年的今天,關注這類問題的研究者似乎沒像以往那麼多了,彷彿數位落差已不復存在,或至少不再像過去那樣嚴重。在台灣,有些人可能會疑惑:「真的還有所謂的數位落差嗎?」如今人手一台 smartphone,不分男女老少、處處可上網、又便宜又快速;以時薪 150 去算,只要存足十幾天的打工錢,就可以買一台設備齊全的電腦。學校方面,新聞媒體經常播報,政府為了彌平城鄉差距願意傾注更多金錢補足偏鄉設備,而導致偏鄉學校的電腦數比學生人數還多。即便是其他經濟落後的國家,例如非洲,不也是人人手中皆有一台可連接衛星、既能上網又方便好用的智慧型手機?但,數位落差真的消失了嗎?

本文的關注焦點是新世代的青少年,重探學校與教育場域裡的數位落差。針對此一議題,本文將初步介紹相關的文獻論述,並以統計數據作為輔助,藉以反思「數位落差」是否持續值得未來的研究者與教育家們關注,以及我們該朝哪個方向去探究這個議題。

 

第一類型的落差:「量」的差異

 

過去的學者將數位落差區分成兩種形式。第一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first digital divide)關注「量」的不平等,例如:個人在家是否擁有電腦?個人平均每週使用網路的頻率有多高?過去的研究者指出,在已開發國家或高度後工業化的社會,這一類型的數位落差已大幅減少,不再像以往嚴重。我們可以用下圖一來觀察到這種趨勢。此圖乃根據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另開視窗)(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簡稱 PISA)在 2012 年針對各國 15 歲的學生所蒐集的跨國資料,比較臺灣與韓國、日本、新加坡、上海、香港、與澳門等地方的第一類型數位落差。這裡探討的是性別差異(圖一上半部)與家庭社經地位差異(圖一下半部)。資料顯示,性別差異已不如以往明顯:不管是台灣或其他幾個亞洲國家,在家中擁有電腦或能夠上網的男女比例差異微乎其微。相較之下,階級差異雖不是很巨大,但依舊存在:在台灣,幾近 100% 的高社經背景學生(即家庭社經地位在該國學生樣本排名前五分之一者)在家中擁有電腦與網際網路。但對於低社經背景學生而言(此指家庭社經地位在該國學生樣本排名倒數五分之一者),數值分別降到 80% 與 90%。此種現象也出現在其他的亞洲國家,尤其是日本與上海,不同家庭社經條件所導致的階層化差異更是明顯。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筆資料是與至今(2019)不遠的 2012 年蒐集的,我們能想像嗎?在台灣這個已高度科技化與數位化的國家,低收入戶或其他社會、文化條件居於劣勢的家戶很有可能仍是無電腦或網路可用的狀態。

家裡面是否有電腦可以和社會背景及性別差異圖

最近有愈來愈多的證據顯示,前面提到的「量」的數位落差再度成為一項嚴重的問題。學者 Alexander Jam van Deursen 與 Jan Agm van Dijk(另開視窗) 的最新研究發現,荷蘭社會中有不少經濟水平低的家戶無法擁有最新的電子產品,例如筆電、平板電腦、智慧型手機、智慧型影音設備、中高階外接硬碟、備用螢幕、多功能充電基座等等。換言之,要在家裡或個人的生活中完完全全「數位化」,並從中享受由尖端的電子產品所帶來的諸多福利與便捷,依舊需要可觀的花費與成本。即使是有穩定收入的一般上班族,也未必能隨心所欲地汰舊換新。同樣地,要讓個人手機保持暢通無阻的網路連線品質,其每月所需支付的費用也相當可觀。這一類的數位化不平等是否影響到學生在校的學習表現,也值得注目。雖然數位學習(所謂的 e-learning)在未來未必會取代傳統的教學與學習模式,但學生利用網路資源來查資料或輔佐學習,以及使用筆電、平板螢幕等科技產品來閱讀電子文章的趨勢將愈來愈明顯。臺灣 PISA 2015 年的調查就清楚呈現一種「量」的數位階層化現象:對高社經背景學生而言,有 82% 的人在家中擁有各類平板電腦,另有 28% 的人在家中擁有電子閱讀器。然而對於低社經背景學生而言,只有 47% 的人在家中擁有平板電腦,而擁有電子閱讀器的人數則不到 5%。值得一提的是,這群社經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當中每四人就有一人在家裡缺少可供用來做學習用途的電腦。

 

第二類型的落差:「質」的差異

 

有別於前述「量」的數位不平等,第二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second digital divide)則聚焦在「質」的差異。例如我們會關心一個人最常使用網路的目的為何,以及哪些人較懂得如何透過網路去尋找諸如健康、工作等各類有用的資訊。PISA 過去曾做過一項有趣的研究,不僅要求 15 歲受試學生透過電腦填答問卷,並出作業要求他們上網尋找特定的資訊,例如尋找到某一部剛上映的電影的具體播放時間與地點。在記錄每位學生的整個搜尋過程以後,可以得出以下訊息:有多少比例的學生能成功找到正確電影資訊,每位學生需要花多少分鐘才能找到正確資訊,以及學生在尋找到正確資訊以前曾點選過多少次不相關的網頁,因而浪費掉一些時間。 這種研究的目的在於突顯出擁有電腦與資訊相關技能與素養(literacy)的重要。基於以上的研究,學者可以進一步提問,為何有些學生在 10 分鐘以內就能找到他們所需要的電影資訊,有些學生卻花了半小時以上,甚至有人在點選過無數個網頁之後依舊徒勞無功?如果光是在找線上電影資訊就能夠對一些學生產生困擾,遑論是其他更複雜、難度更高的任務。例如,一位學生為了完成小論文,而須在網路中尋覓相關的資料,想必需要擁有更多的資訊技能才能辦得到。這裡所要強調的是,即使是新世代的年輕人,依然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訊素養、知識、與技能,才有辦法從網路排山倒海的資訊當中尋找到真正對自己有用的東西,懂得去分辨資訊的真偽,減少挫折感與避免危險(例如:網站上找不到想找的資訊、大量垃圾與無用訊息、電腦中毒、木馬網站、網路詐騙、網路霸凌⋯⋯)。

 

那麼,新一世代的青年學子,該從哪裡獲取這些電腦的基本能力、養成有用的上網習慣、與增加數位素養呢?一旦提到「數位學習」,我們大概第一個想到的是學校所應扮演的功能與角色,即透過學校課程的安排來提升學生使用科技產品的能力與素養。如此一來,是否代表學生所接受的數位學習,完全受制於他們就讀哪一間學校與班級?換言之,如果社經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無法就讀「明星」級的好學校,是否就會降低他們的數位學習機會,進而降低其科技產品使用的素養?答案大概是:yes and no。根據近幾年的 PISA 調查報告(另開視窗)指出,在多數已開發或高度後工業化的國家,學校與學校之間的數位落差相對較小。除此之外,社會經濟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在校使用電腦、網路等科技產品來輔佐學習的程度反而會高於優勢家庭背景的學生。另一個相關的發現乃是根據該調查於 2009 年的資料所呈現的數據: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的國家裡,窮學生比富裕學生更常使用圖書館裡的網路資源。相反的,在貧窮與經濟落後國家裡,富裕學生比窮學生更常「泡」在圖書館裡享用網路資源。

 

綜上所述,一旦國家的經濟發展與政府的教育支出已達到一定的程度,將能大幅度地提高貧窮與其他社會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在校上網以及參與數位學習的機會。根據下圖二(右半部)所顯示,在台灣與其他鄰近亞洲國家裡,學生在校使用電腦與數位科技的機會均等,而不再出現性別以及階級上的差異。相對而言,學生在家使用電腦與網路來從事教育學習,仍存在著一定階級上的差異(圖二左下方)。平均來說,高社經背景的學生在家使用電腦來從事與教育學習有關的活動比低社經背景的學生還要來的頻繁。

學生在校內外是否使用電腦學習程度和社會背景及性別差異比較圖

以上顯示,家庭是造成學生與學生之間數位落差的主要來源。這也可能意味著,在網路資訊化與數位化的時代裡,學生在數位化學習上的主要「競爭戰場」已悄然地從學校重回到家庭場域。學者 Ariane Ollier-Malaterre, Jerry Jacobs, 和 Nancy Rothbard(另開視窗) 在近一期的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期刊裡,延伸法國社會學家 Pierre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理論,提出了「數位文化資本」(digital cultural capital)的概念。此新概念的背景,乃強調網路世界中人與人的關係與互動的錯縱複雜性,因此並非每一位網路使用者都能隨時擁有正面、愉快的網路使用經驗。一個人能否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與目標來上網,並「主宰」正在使用的科技產品,而非被科技產品所宰制,與以下三個因素有關:網路使用者是否有意識、動機與技能去懂得如何用有效的方式上網,避免對自己不利的資訊被暴露在網路世界裡,並且懂得如何透過上網而達到自己的目的,例如賺錢、謀職、增長見聞、以及促進健康與生活福祉。

 

Ollier-Malaterre 等學者進一步指出,當今的人們在網路上常遭遇三種類型的挑戰:第一個挑戰涉及人際間的連結性(connectivity management),也就是一個人有沒有辦法按照自己需要的時間、想要的方式(email, Skype, Facebook, Line, Instagram…)和想聯繫的人聯絡,不論是家人、同學、同事、上司、志同道合者、或其他類型的人。更重要的是,當一個人在網路上遇到不想聯絡的對象,有沒有辦法能依自我想法拒絕,而不會因為網絡的「穿透性」而被迫與這個人互動。顯然,對於社會、經濟與文化處境不利的人而言(例如藍領階級、移民工、女性、身心障礙者等),他們在網路互動過程中的主動性較低,而往往居於劣勢。第二種挑戰與網路使用者如何經營、展演自己的形象(self-presentation management)有關。例如一位注重自己專業形象的人,是否懂得如何使用 Linkedin、臉書或公司網頁去呈現自己的專業形象,讓他人對自己產生好感,並且避免讓別人看到自己不為人知的、或不願呈現給他人看的那一面。同樣地,社經條件背景較居於劣勢的人往往擁有較少的能力或自由去經營這種形象。第三種挑戰則與個人能否保護自己在網路上的隱私(privacy management)有關。此可狹義的指涉一個人能否避免隱私資料被盜用或被不當傳送,但也廣義的包含個人能否有辦法透過有效的策略,讓某些訊息只傳送給特定團體與對象,而避免分享給其他無相關的網路使用者。

 

綜上所述,由意識、動機、與技能所形成的一種「數位文化資本」本身具有相當的複雜性,需要經年累月才有辦法培養出一套有效使用網路的習慣或經營個人在網路上的形象的「習性」(或稱為「資訊慣習」 digital habitus)。因此對青少年而言,家庭成為學校之外最主要傳遞數位文化資本的場所。可想而知的是,社會經濟條件具有優勢的家長較可能了解到數位科技對子女日後成就的影響所在,並傳承相關的經驗給其子女,進而積極陪伴子女上網,避免子女在網路中遇到挫折或遭遇潛在危險。如此一來,將再度突顯數位科技使用上的不平等。

 

最後,我再次以 PISA 於 2009 年所蒐集的跨國資料,來呈現 家庭社經地位的影響作用(另開視窗)。透過跨國研究,我們將發現到,數位落差固然存在著跨國性差異,但不同國家所面臨的困境也還蠻相像的。下圖三包含 55 個來自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按國民生產毛額而分為三類:低收入國家(圖的上方)、中收入國家(圖的中間)、與高收入國家(圖的下方)。這裡所呈現的是在加入了其他的控制變項之後,不同的家庭社經地位(family SES)是否會影響學生在家使用教育軟體的可能性(use of educational software at home,見圖的左半部),並影響學生的網路素養(Internet literacy,見圖的右半部)。整體而言,我們可以總結指出,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愈高,家庭社經地位的影響效果將降低。但即便如此,數位階層化的現象在高收入國家或後工業化社會中依然相當明顯。此也再次驗證了家庭的影響作用在 21 世紀的今天仍不容小覷。看起來,要真正解決數位落差的問題,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似乎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預測學生在家是否使用教育軟體及網路素材的迴歸線圖
[1] 感謝臺北大學社會學系鍾可郁在完成這篇文章過程中的協助。

 

Cover Image: Photo by Kelly Sikkema on Unsplash

 

文章出處:巷仔口社會學